出口童裝該用過硬質量站穩市場
日前,歐盟委員會發布警告稱,歐盟市場上銷售的帶有細繩或束帶的部分童裝存在安全隱患,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把頸部等有抽繩穿過的若干類童裝上衣列為重大產品。
不久前,寧波一家公司生產的一批出口到西班牙的4000余條男童棉制馬褲,由于存在5~12毫米的開口,被寧波檢驗檢疫局判定為不合格產品,原因是:兒童如果將手指不慎插入此開口,極易被包裹且很難拔出,進而阻止指端血液循環,導致兒童手指壞死。檢驗員當即向企業說明了問題的嚴重性,同時要求企業立即著手整改、并幫助企業提出了新的設計方案。
隨著歐美等和地區對童裝安全要求的提高,我出口童裝質量問題不容忽視。個別企業生產的外貿童裝,由于產品設計或制造方面的原因,存在可能對消費者的健康和安全構成威脅的因素,面臨被通報召回或退貨等貿易。
歐美等市場普遍將童裝作為“兒童用品”進行監管,相關產品技術法規標準日益嚴格,而我國紡服行業“人、設備、管理”這三要素普遍條件不足,客觀上造成相關企業應對法規力不從心。
根據對寧波主要紡服產區鄞州的調查顯示,近六成企業沒有設計以及對來樣的合格評定能力,只有35%的企業有實施檢測等自控能力,而且大多只能進行色牢度、縮水率等簡單項目的初步控制。
另外,產品設計上由客戶主導,生產企業依據來樣或圖紙進行生產,對進口國技術法規和標準了解不足,也容易造成出口服裝質量問題頻發。
針對當前發達的新要求,我國企業如何保衛好不容易獲得的出口童裝市場份額,并進一步鞏固發展呢?對此,專業人士認為,有關部門首先要加強兒童服裝的出口監管,將其列為類似玩具等“兒童用品”進行監管,而不僅僅是屬于“服裝”類別,及時根據國內外形勢動態調整監管措施;其次要引入管理機制,逐步探索建立類似于玩具等產品的監管機制,對童裝出口企業實施許可或審核制度,確保相關企業有必要的合同設計評審及開發等過程控制能力,引導企業建立關鍵原輔料的管理制度;第三要加大已有童裝產品標準的推廣及執行力度,深化在童裝物理、化學功能性能方面相關標準的研究和制定工作。此外,行業協會應充分做好政策法規的講解及教育工作,促使企業之間、企業與檢測機構之間加強合作。